9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组在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青海湖乡综合文化站进行执法检查。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宁宁 文/图
2017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施行。这是我国文化建设领域第一部全局性、综合性的基础性法律。
在落地3年多之后,这部文化领域基础性、全局性、基本性的重要法律实施情况如何?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发生了哪些变化?全国人大常委会于今年启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
9月16日至18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蔡达峰率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组对青海省进行了执法检查。3天时间里,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召开了情况汇报座谈会听取青海省和部分市、州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检查了青海省图书馆、青海省文化馆、海南州图书馆、海北州文化馆、青海藏文化博物馆、柳湾彩陶博物馆、海北州原子城纪念馆等多处文化场馆,并深入到社区、基层乡村综合文化站等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法律责任
9月16日,在情况汇报会上,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杨志文向检查组汇报了这样一组数字——
目前,青海省共有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0家,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3个;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2个,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1个,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2个;省级文化旅游产业示范基地103家,文化旅游企业6385家,直接或间接从业人员106万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66处;公共图书馆52个,文化馆55个,国有博物馆28个,乡镇综合文化站369个,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4169个。
数字的背后,是青海省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取得的巨大进步。这几年青海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之所以能有质的跃升,与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实施密不可分。可以说,法律的贯彻实施有力地推动了青海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作为推动宪法深入实施、补齐文化领域立法“短板”的重要举措,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对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性质方向、基本原则、重要制度、保障措施等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了法律依据。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以来,青海省委、省政府把发展文化事业作为实施“一优两高”战略的重要内容,把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作为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任务,不断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力度,丰富公共文化供给。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法律责任,履行法定义务,推动任务落地。2017年完善了22个省直单位组成的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各级公共文化服务单位通过开展满意度调查、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建立健全群众文化需求征集、评价、反馈机制,变“政府端菜”为“群众点菜”。
不断创新完善机制体制
为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规范有序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规定,国务院制定并调整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结合当地实际需求、财政能力和文化特色,制定并调整本行政区域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给不同地区留有工作余地。
为贯彻落实法律,青海省建立标准体系,出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青海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年—2020年)》,确定文化、广电、体育等基本服务项目15项45个标准,全省8个市州、28个县区制定了符合实际、特色鲜明、衔接有效的标准指标体系。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青海省政府把《青海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列入立法计划,目前调研工作已经结束,正在进行草案的起草工作。
公共文化助力脱贫攻坚
互助县,位于青海省东北部,是我国土族最多、最为集中的地方,被誉为“彩虹的故乡”。这里是全国唯一的土族自治县。9月17日下午,检查组一行来到了位于互助县的班彦村。
作为土族世居的传统村落,班彦村至今仍保留着古老质朴的传统文化,“盘秀”就是土族古老而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之一,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当检查组走进一间20多平方米的盘绣园刺绣工作室时,十几名土族老人正在忙活着手里的绣活。一副副鞋垫上布满了精美的土族风格的花纹,极具民族特色。盘绣园对具有一定刺绣技艺的367名绣户进行了技能培训和文化交流,这里不但是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也是青海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文章来源:《企业文化》 网址: http://www.qywhzz.cn/zonghexinwen/2020/0922/9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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