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社会各界高质量开展内地与港澳的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近日印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启动2022年度内地与港澳文化和旅游交流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面向社会征集与港澳合作开展的优秀交流项目。
本次申报重点鼓励3个方面的交流合作。一是加强港澳青少年文化培育,围绕爱国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针对不同年龄段港澳青少年特点和文化需求,开展体验式、互动式文化活动和同辈交流。二是促进内地与港澳文化和旅游机构深度合作,支持双方在舞台艺术、视觉艺术、文化遗产、文化创意设计等领域开展长效务实合作,共同开展专业人才交流和培养,共同开展国际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三是支持内地文化和旅游机构与爱国爱港、爱国爱澳社团开展长效合作,深入港澳社区开展交流活动,面向港澳基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现国家形象。
《通知》提出,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围绕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主题开展交流合作,支持港澳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增强港澳同胞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
各省(区、市)涉文化和旅游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各全国性人民团体、中央企业以及文化和旅游部各直属单位均可申报。申报时间为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0日。(经济日报记者 曾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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